调解手记:为了孩子入学报名,两天内搞定调解

办案手记 马晖律师 · 越秀区法院特邀调解员

本文根据真实调解案例撰写,已做匿名化处理,不涉及当事人隐私。

时间紧任务重

2020年4月20日,我收到一起抚养费纠纷的调解案件。案情本身不复杂,但有一个很紧迫的问题——孩子马上就要入学报名了。

原告的父亲(孩子的爷爷)打电话来说,这个案子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小孩的入学读书问题。报名时间紧迫,如果拖到走诉讼程序,孩子今年就上不了学了。

调解过程

当天我就分别联系了原被告双方。被告(孩子的妈妈)已经再婚,虽然抚养权在男方这边,但对于小孩读书的问题,她表示如果条件允许愿意配合。

我们约在4月22日上午十点见面。被告准时来了,我先单独跟她聊了一下,了解她对孩子读书的真实想法。她表示愿意配合,但担心男方真正的目的不是让孩子读书,而是想把抚养权甩给她。

十点二十左右,原告和他的父亲(爷爷)到了。调解一开始,我的感觉印证了被告的担心——爷爷似乎不只是想解决读书问题,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想变更抚养权。

局面有点微妙。变更抚养权和解决读书问题是两个不同的问题,如果混在一起谈,很难达成一致。我先把话题拉回到孩子读书这个双方都认可的目标上,让双方先就"让孩子顺利入学"达成共识,再谈其他问题。

经过协商,双方基本达成了初步协议。但就在准备签字的时候,被告说她的丈夫不同意这个方案。当时已经快到中午十二点了,我下午还有别的安排,就没能继续谈下去。

微信群里的后续调解

虽然没有当场签成,但我不想让这个案子就这么黄了。我建了一个微信群,把双方都拉进去,让大家在群里继续沟通。

事后,被告在和她丈夫商量后,在群里发了一份新的调解协议方案。但这个方案和之前谈的差距比较大,原告一方无法接受。

到了五一假期前,我确认双方确实已经没有了调解空间,最终给法院回了函,告知调解不成。

为什么说它还是有价值的?

这个案子虽然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,但调解的过程是有意义的——双方在调解中了解了对方的真实想法,理清了争议焦点(其实核心是变更抚养权,不是读书问题)。后来双方是否自行达成了和解我不确定,但至少孩子入学的问题,在调解中就明确了被告愿意配合的态度。

这也是调解的价值——不是只有达成协议才算成功。能把问题谈透、把信息沟通清楚,即使最后没有签字,也比直接上法庭要好。